科技金融在線 | 2023-12-13
12月13日,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許國俊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對被告人許國俊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許國俊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許國俊于2001年畏罪潛逃,2002年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國際紅色通報,2021年被從美國強制遣返回國。
經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1年,被告人許國俊利用擔任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辦公室主任、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便利,伙同許超凡、余振東等人,采用辦理虛假貸款套取銀行資金、占用公司正常還貸資金或直接轉款等手段貪污公款美元6221.73萬余元、港元3.63億余元、德國馬克146.1萬余元,共計折合人民幣9億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幣3.55億余元、港元2000萬元、美元1.26億余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4億余元。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許國俊的行為構成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挪用公款數額巨大。鑒于許國俊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銀行貪污案
上世紀90年代,震驚全國的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案發。中國銀行開平支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涉嫌貪污挪用銀行資金4.85億美元。其中,1992年至1998年期間擔任行長的許超凡被視作該案首犯。
在事情敗露之前,許超凡、許國俊、余振東早已為家人安排好后路。
1994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的妻子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獲取美國綠卡,然后通過離婚并復婚等方法,幫助許超凡他們獲取綠卡。1997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用假身份證件到香港,獲得了偽造的香港護照。
2001年,得知中國銀行發現巨額虧空并展開全行追查的消息,許超凡當即通知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一同先逃到中國香港,再飛往加拿大。
案發后,中方多個部門協調美方開展聯合調查,促使許超凡于2003年9月在美國落網。同案犯余振東和許國俊也分別于2002年和2004年在美國被捕。
2004年4月,余振東自愿回國受審,并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但許超凡和許國俊卻選擇了負隅頑抗,妄圖利用美國法律漏洞逃避懲罰。
2009年5月,許超凡和許國俊被美法院以洗錢、詐騙、偽造護照和簽證等罪名,分別判處25年和22年監禁。
在中方多次努力下,2018年7月11日,外逃亡長達17年的許超凡被強制遣返回國。
2021年10月,許超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2021年11月,外逃20年的許國俊也被強制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