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線 | 2025-02-08
去年12月,《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落地,《辦法》明確,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
就在昨日(2月7日),銀行業迎來了新規落地之后的首位首席合規官。金監總局相關批復顯示,核準楊宏華夏銀行首席合規官的任職資格。
金融監管總局要求,華夏銀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
2024年9月26日,華夏銀行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同意聘任楊宏為該行首席合規官,其任職資格尚需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2024年12月12日,華夏銀行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同意繼續聘任楊宏為該行首席合規官,任職資格尚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任期自核準之日起,至該行第九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楊宏,1967年12月出生,曾任華夏銀行國際業務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華夏銀行國際化改造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首席行政官、常務副總裁,華夏銀行貴陽分行黨委書記、行長,華夏銀行貿易金融部總經理,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黨委書記、總裁。
華夏銀行是12家股份制銀行之一,2024年前三季度,華夏銀行實現營業收入711.35億元,同比增長0.04%;實現歸母凈利潤185.11億元,同比增長3.1%。
截至2024年9月末,華夏銀行總資產4.35萬億,不良貸款余額378.46億元,較上年末減少6.59億元,不良貸款率1.61%,較上年末下降0.06個百分點。
1月27日下午,華夏銀行突然公告稱,該行董事會收到董事長李民吉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緣由為個人原因。
李民吉的辭職是在公告發布的3天前,即1月24日起生效的。
華夏銀行此前部分董監高離職公告,會有一句“董事會對某某某先生或女士任職期間為本行做出的重大貢獻表示衷心感謝”的表述。但任職董事長近8年的李民吉此次的辭職公告,未有這一表述,甚至在稱呼上也無“先生”二字。
其實,早在2006年,原銀監會就曾印發《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規定商業銀行成立合規管理部門,并設有合規負責人。
隨后,銀行按照監管要求設置了合規總監、合規負責人、首席合規官等崗位。
不過,對于合規負責人,要保證銀行的行為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規范,不觸“底線”、不碰“紅線”,獨立性很重要。
對此,金監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曾表示,此前設立的相關崗位,具體職責不夠明確具體,難以滿足合規管理的獨立性要求。
因此,《辦法》對首席合規官、合規官在參會權、知情權給予了充分的履職保障。
同時,要求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不得負責管理金融機構的前臺業務、財務、資金運用、內部審計等可能與合規管理存在職責沖突的部門。
金融機構設置多個職責不相沖突的部門共同承擔合規管理職責的,應當明確合規管理職責的牽頭部門。
按照通知,《辦法》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對于在《辦法》施行前已經擔任合規總監、合規負責人等人員,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在崗位調動前,不受首席合規官或合規官任職條件限制,無需重新取得任職資格許可。
根據《辦法》規定,首席合規官是高級管理人員。在薪酬方面,首席合規官的年度總收入原則上不低于高級管理人員的平均水平。
事實上,在《辦法》之前,已有銀行設立過首席合規官或合規官,并獲得監管批準。
2015年4月,原天津銀監局核準韓金龍金城銀行(籌)首席合規官(副行長級)的任職資格。
2020年12月,內蒙古銀保監局核準趙綱蒙商銀行首席合規官任職資格。
2022年1月,吉林銀保監局核準翟壯吉林銀行首席合規官任職資格。
2022年5月,河北銀保監局核準劉亮河北銀行首席合規官任職資格。
近年來,銀行在合規經營方面有諸多問題。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銀行業機構被開具6299張罰單,總罰沒金額高達17.41億元。
對于銀行來說,首席合規官確實迫在眉睫。
首席合規官權力有多大?
2024年8月16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首席合規官是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機構董事長和行長(總經理)直接領導,向董事會負責。同時,金融機構應當在所設省級(計劃單列市)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設立合規官,合規官是本級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本級機構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
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單獨設立首席合規官、合規官,也可以由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省級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兼任。
——首席合規官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由高管人員兼任。而且需要接受同級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領導,并匯報工作。
首席合規官發現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合規風險隱患的,應當及時向董事會、董事長、行長(總經理)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首席合規官發現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合規風險隱患的,應當按照機構內部合規管理程序,組織督促機構及時報告、處理和整改。首席合規官有權向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相關部門及下屬各機構提出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薪酬扣減、崗位調整、降職等措施的建議,并督促責任機構及責任人員及時整改。
——首席合規官需要對金融機構及員工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督促整改。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要求首席合規官對金融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或者報告進行合規審查的,首席合規官應當組織審查,并在該申請材料或者報告上簽署合規審查意見。
首席合規官應當按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要求和金融機構內部規范,組織或者要求相關內設部門對機構經營管理和員工履職行為的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
——首席合規官需要及時配合監管部門布置的工作。
首席合規官或者合規官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致使金融機構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合規風險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除依法采取行政處罰或者其他監管措施外,還可以依法責令金融機構調整首席合規官或者合規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監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
——看來首席合規官責任重大啊,搞不好還要擔責。
權利越大,責任也就越大,這句話在“首席合規官”身上兼職再貼切不過。但凡首席合規官未能勤勉盡責,致使機構發生違規行為或者重大合規風險,輕則行政處罰,重則還可能直接被移送監察機關或公安機關。
對于首席合規官來說,這事兒馬虎不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首席合規官外,商業銀行的監事會也行使檢查、監督銀行的財務活動,監督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履職行為的合法、合規性。
不過,去年12月25日,金監總局曾發布相關通知規定,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目前來看,六家國有銀行中,僅郵儲銀行仍設有監事長,或許商業銀行未來大概率不會再設立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