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在線 | 2023-07-12
監管一紙罰單,牽出一家大行員工虛構存款并挪去炒期貨的案件。
7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披露一則罰單顯示,中國銀行原上饒市解放路支行員工吳某英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原因是吳某英對該支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員工挪用資金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看到這則罰單,不禁讓人疑問,究竟挪用了多少資金?挪用的資金又都干了什么呢?
對此,江西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則二審刑事裁定文書給出了詳細答案。
從文書得知,吳某英是中國銀行上饒分行的一位80后女業務經理,2015年5月其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執行逮捕。
追溯吳某英違法犯罪的動機,一切歸咎于其炒期貨虧紅了眼,故不惜鋌而走險,挪用銀行大量資金再次沖進期貨市場加倉猛干。
具體來看,2014年底至2015年初,吳某英和汪某二人炒期貨發生嚴重虧損,于是商議利用吳某英在中國銀行上饒分行解放路支行擔任業務經理的職務便利,挪用銀行資金接著炒期貨賺錢。
兩人達成一致后,吳某英說干就干。2015年2月至5月,吳某英利用自己業務經理的職務便利,自己填寫客戶存款單,虛構存款業務,將共計7999.35萬元存進自己保管使用的汪某等人的銀行賬戶中。
在上述過程中,吳某英通常謊稱客戶所存現金已經放進錢箱,讓支行柜員直接進行辦理,或者找借口直接進入支行柜員的系統自己虛構存款。
期間,打助攻的汪某以存款人身份,對其中5筆共計6700萬元的虛構存款,配合在銀行柜臺進行拍照授權、簽字等完成。
兩人虛構近8000萬元的存款后,將所有款項通過網銀轉賬至兩人共同使用的期貨平臺的資金賬戶中,進行期貨交易。
然而,這招瞞天過海的招數沒過多久就被識破。
2015年5月上旬,中國銀行江西省分行發現了員工吳某英的犯罪行為,吳某英自知事情已經敗露,故投案自首,后同汪某退回贓款共計約4112.64萬元。
一年后的2016年3月份,二人挪用的近8000萬元贓款才被全部追回。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英作為中國銀行上饒分行的工作人員,和汪某共同商議利用其職務便利挪用中國銀行資金7999.35萬元用于炒期貨,挪用資金數額巨大,兩人均構成挪用資金罪。
不過,在二人共同犯罪中,吳某英是主犯,汪某是從犯。最后,法院判決吳某英有期徒刑8年,汪某有期徒刑7年。
事實上,吳某英的案件東窗事發后,監管處罰的不僅有其本人,還有其所在支行及多名責任人。
2022年7月,上饒監管分局公布一則罰單,中國銀行上饒市明叔大道支行(原上饒市解放路支行)因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員工挪用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30萬元。
之后,上饒監管分局又陸續公布了兩張罰單,中國銀行原上饒市解放路支行員工周某平、申某忠二人均被給予警告處罰,緣由均是對該支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導致員工挪用資金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